正史的反义词
- 野史 旧指私人着述的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唐·陆龟蒙《奉酬袭美苦雨见寄》诗:“自爱垂名野史中,宁论抱困荒城侧。” ▶元·萨都剌《上赵凉国公》诗:“如此声名满天下,人间野史亦堪传。” ▶鲁迅《伪自由书•再谈保留》:“从清朝的文字狱以后,文人不敢做野史了。”
- 别史 (别史,别史)图书四部分类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始有别史一目,收录有唐·高峻《高氏小史》、宋·吕祖谦《新唐书略》等。 ▶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把编年体、纪传体以外,杂记歷代或一代事实的史书,称为“别史”。
- 稗史 记载民间轶闻琐事的书。与正史有别。 ▶唐·高彦休《<唐阙史>序》:“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纪者多矣。” ▶清·叶廷琯《吹网录•辨<明史纪事本末>非窃书》:“又称明季稗史虽多,惟谈迁编年、张岱列传两家,具有本末。” ▶鲁迅《书信集•致李秉中》:“国内颇纷纭多事,简直无从说起,生人箝口结舌,尚虞祸及,读明末稗史,情形庶几近之。”
正史意思:
1.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干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清·冯桂芬《<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
▶胡适《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