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遵义市纪委关于对全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进行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的通知》(遵市纪【XX】42号)要求,对照《关于全省领导干部切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的通知》(黔委厅字【XX】61号)精神,结合市农委工作实际,特制订《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 时间安排
XX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为市农委贯彻落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 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月。
二、对象内容
(一)自查对象:本次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对象为市农委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重点是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委属各科、站负责人员。
(二)自查内容: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委属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配备专用公务用车,城区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使用越野车,原配备的越野车交由委车队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2.委属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超面积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有两处以上(含两处)办公用房的,立即腾退。在调离或办理退休手续后一律将交还原单位。
3.委属各级领导干部所用办公用房一律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具及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
4.委属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准配备专职秘书,或以其他形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5.委属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参与各类高档消费及娱乐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不得私客公待,不得将因私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6.领导干部、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不得接受各类会员卡(指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支付凭证。已收受的,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党员干部会员卡清退活动,主动自行清退。
7. 委属各级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严禁用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
三、方法步骤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自查自纠。
(一)思想动员。(9月27日至9月30日)
本阶段主要为学习教育和宣传发动。结合自查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中共遵义市纪委关于对全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进行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的通知》(遵市纪【XX】42号)、《关于全省领导干部切实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的通知》(黔委厅字〔XX〕61号)、《中国共产党党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等主题教育。
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是加强我委干部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是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向干部职工讲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搞好自查自纠的决心,积极投身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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