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政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我校严格按照中共南安市纪委、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综[2009]12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阶段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治办1号)的要求,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我校属于二级核算会计单位,每年经费使用情况一律由中心小学统一管理进行核算。学校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按学生实有人数给予划拨,除此以外,学校再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平时零星发生的有关收入,也都能使用统一票据,纳入单位账户管理。学校的所有经费支出能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支付。
二、自查自纠的方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2、做好宣传动员。根据文件要求,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教师,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3、落实举报制度。
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晓老师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4、做好清查工作。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校长率头,财务人员负责,教导监督的清理工作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三、自查自纠的结果
1、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校财务账目统一管理核算。学校没有任何性的经营收入,也没有以任何形式收取师生的任何费用,也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的现象,更没有以各种项目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校多年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认真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逐年进行修改并完善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内审工作,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少量的备用金,严禁设小金库,杜绝坐支行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4、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各项指标开展清理活动,对2007年1月以来的所有收入,支出及各类账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我校没有发现上述违纪违规的问题,没有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清查结果已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5、在认真清理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了相关表格。
四、今后措施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工作更上一层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4〕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4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3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4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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