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领导干部在县委、政府和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廉洁从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为了切实抓好我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廉洁从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担负廉洁从政建设第一位责任,负总责。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逐条落实,严格自律。
2、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医教育。我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落实廉洁从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从而促进了二个转变和三个提高:即管理观念转变和服务理念转变;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
3、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县纪委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始终把加强廉洁从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从制度建设着手,结合“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的规定,落实了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医院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等廉政制度。同时针对社会上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医院又及时出台了《关于禁止职工参与赌、毒、黄等违纪活动的规定》、《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的规定》,使医院廉洁从政工作能有章可循。针对目前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各种不良行为,我们坚持关口前移,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方法、新路子,并及时总结经验,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第一、建立了药品、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二、加强了对药品采购和销售的管理。清理整顿药品采购渠道,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对购药不正之风进行堵塞。对未实行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骨科钢板、常用诊断试剂等医用材料,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由医院自主进行招标(议标)采购。第三、严禁医务人员、药剂人员或有关统计人员向外提供处方统计。
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发现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规行为。没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行为。
二、领导干部检查情况
1、对照中纪委“八个严禁”,经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其他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再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情况。
2、经过自查、检查,我院领导干部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行为。
3、医院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向局党委及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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