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在节能减排方面我局主要做的工作有建设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筑领域推广节能材料和建筑节能设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在城北文昌路,远期规划为日处理生活污水4万吨,近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分步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吨,已于20XX年8月1日开工建设,将于年12月底投入运营,预计建成后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80%。目前污水处理厂已成厂区和管网建设,确定了南昌水业公司为经营企业,现已进行了试运行,累计投入资金5450万元。
二、在建筑领域推广节能材料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自推广以后,所有在建项目的屋面都按节能设计做了保温隔热处理。还有部分建筑采用了新型节能环保材料,例如: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铝合金窗均采用中空玻璃,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的综合楼和办公楼均采用了外墙保温,箱包城30号楼、洪鑫宾馆、黎山宾馆等一大批建筑内外墙均使用了加气混凝土砌块,金佳谷物有限公司办公楼、新干县实验小学教学楼A、B、C栋内外墙均使用页岩空心砖等节能环保材料。
三、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
我局多次组织工作在第一线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工程技术人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参加节能规范培训,学习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让设计人员尽快掌握实施细则的内容与节能设计的方法及相关技术措施。自20XX年1月1日以来,我局共完成按建筑节能规范设计项目57个,总建筑面积约41.8万平方米。经市图审中心审查后,全部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为了更好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律法规,我局设计部门还专门添置了国内知名品牌的建筑节能设计软件。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计划
(一)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和手段,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大力促进新型建材发展,培育节能产业,目前加气混凝土、粉煤灰空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灯、节水型器具等已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中空玻璃窗、断桥铝型材窗等新型节能门窗,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庭院灯等新能源利用设备得到开发和应用。
(二)继续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积极组织开展财政部和建设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示范,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争取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严格建筑节能管理,确保节能目标实现
强化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把好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或许可、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建筑节能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按照经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
一、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县城区各街道及城南新区各街道行道树栽植任务,共栽植各种规格树木123000株(其中杨树114300株,香樟4400株,桂花544株,广玉兰100株,马褂木1215株,醉香含笑782株,杜英1659株),栽植面积560亩,总投资达720多万元。
2、完成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广场绿化改造以突出地方特色为主,主要种植乡土名贵树种,大部分树木在县国营林场挑选,由专业园林绿化公司负责移植,少量大树以外地采购的形式进行,大大的节约了县财政资金,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为止广场共栽植各类规格树木250余株。
3、通道绿化工程。共对沿线11870米公路两侧沟处20米以内进行了苗林一体化栽植,现已基本完工,预计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完成栽植面积23.74万平方米;
4、四个景观节点绿化,现已完成绿化苗木栽植工作,道路及园林配套设施将于4月底全部完工,预计投资7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成立了县规划建设局“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全局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并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科学规划、统筹布局。根据县“一大四小”办公室下达给我局的任务及县城区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便于操作、科学合理的“一大四小”总体规划,并绘制成图。
3、积极引导,打造亮点。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着力抓好四个景观节点造林绿化,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实施,精心打造绿化亮点,以点带面,带动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
4、落实责任,严格监督。建立了督导制度,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督导工作,分时分段派出工作组深入实地督促指导,加大“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督导力度,及时组织检查组在本局范围内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把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纳入到主要工作目标之中,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一大四小”绿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有验收、有奖励、出成效。
三、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
为圆满完成“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力争进入我县精品绿化工程行列。在工程建设中,局“一大四小”领导小组做到不懈怠、不松劲,以高度负责和客观求实的精神抓好督导工作,严把整地打穴关、苗木质量关、绿化种植关、开沟排水关、后期管护关,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资金使用方面,08年,县城区及城南新区范围内的各种规格行道树栽植是经过县政府公开招投标形式开展的,投入资金550多万元。09年我局责任范围内的通道绿化投入资金约800万元,四个景观节点绿化投入资金75万元,年广场绿化改造投入资金约200万元,105国道及站前东西路补栽¢15CM香樟等投入资金约170万元。
四、工程建设经营主体及管护情况
1、确立经营主体。采取公开招投标、租赁承包、合作联营等经营形式,有效落实经营主体。针对通道绿化资金投入大,落实经营主体难的问题,我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明确在“统一租地、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时间,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对通道绿化全面采取苗林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园林企业进行经营。目前,全县通道生态景观绿化已被5家经营主体中标。其它造林绿化,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充分赋予造林绿化者的自主经营权,依法依规及时给造林经营者颁发林权证,切实保障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优化经营模式。经营主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享有自主经营权,苗林所有权15年后归经营主体,并从第三年开始,在保留二排行道树的前提下,遵循一个月内“移一补一”原则,可以自行移栽苗木。
3、注重绿化管护。专门制定了《县通道绿化管护暂行办法》,建立了县、乡、村、组经营主体五级管护网络,明确了管护范围、职责、处罚标准和奖惩办法。配合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建设指挥部、县绿化委员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爱护树木意识。同时加大了查处力度,对破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损害、偷盗造林绿化苗木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五、专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在政策措施上。政府统一租地,统一规划,采取苗林一体化经营模式,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园林企业经营,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赋予造林绿化者的自主经营权。
2、在收益分成上。通道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由政府、经营主体各承担一半,工程建成后,工程款分四次付给经营主体:第一次栽植验收后支付60%;第二次当年的10月份验收,成活率达85%,支付20%;第三次当前的10月份验收,保存率达到90%,支付10%;第四次当前的10月份验收,保存率达到底95%,支付10%。15年后林木所有权经营主体和县政府各一半。
3、在绿化用地上。所有通道绿化用地由沿线乡镇负责签订租地协议,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绿化用地租期为15年,土地租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通过放活经营机制,创造工程建设宽松环境,进一步推进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调动了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六、加快推进“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1、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在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综和效益,消除思想障碍,提高生态文明意识。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好形势、好政策、好典型,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的热情,使造林绿化成为全民、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建议加强养护管理。苗木经营业主要加强抗旱排涝、打桩、定期浇水等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
3、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县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单位要严格依照《县通道绿化管护暂行办法》,对故意破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职能部门也应相互配合,决不姑息。
4、建议政府应兑现合同。“一大四小”通道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是县政府统一签订的,城区各街道栽植合同是各职能部门负责签订的,但在兑现合同时,资金不能到位,08年“一大四小”城区绿化工程目前为止还分文未付,为此中标企业意见较大,容易导致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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