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省、市粮食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力,依法管理。现根据吉市粮字〔20XX〕7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粮食经营户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监督检查,营造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氛围
今年我省早稻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政策预案,我局鼓励和引导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和入市收购,并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把国家收购政策,大力宣传,做到粮食收购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收购网点上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在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们按照要求开展了夏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户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情况。
二、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
这次我局对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据统计全区已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为24家,其中国有企业10家,非国有企业14家,这些企业中已停止经营现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有6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非国有企业4家。对在经营中的企业,我局复查了企业的申报材料,有无虚假,经营场地(仓库)证明材料是否规范,粮食检验设备是否齐全,并听粮食经营户汇报,基本上能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执行。
为开展好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学好理论、摸清实情,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区粮食局制定了《区粮食局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培训计划》。学习培训计划共分四个部分:
一是时间安排。学习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总体安排从4月上旬开始,至5月上旬告一段落。在此期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二是学习内容。主要有四个专题:第一专题,计划安排5学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和方案,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步骤安排。第二专题:计划安排5学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科学发展观方面的重要论述,深刻了解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基本要求、根本方法,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查找不足。第三专题,计划安排5学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区委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增强建设“三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四专题,计划安排5学时: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听取理论专家的辅导报告,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三是学习方式。积极创新学习载体,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保证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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