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镇围绕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积极在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扎实安排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在镇党委会(扩大)、镇村干部大会上迅速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包村包社包户活动,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提供有效线索,强化对涉黑重点人员、问题、行业、地区的打击等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动员,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斗争氛围。目前我镇已统一印制宣传彩页1万份,并通过村(居)入户发放8000余份;在各村(居)、场镇主要路口、路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300余份;悬挂统一制定的横幅标语16条;发送手机短信,QQ和微信消息1000余条;场镇集中宣2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统一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板30张,张贴于场镇醒目位置和各村(居)村公所;各村(居)通过“村村通”广播向辖区群众进行宣传。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奋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扫黑除恶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
三是主动作为,开展线索大排查。镇综治办、派出所会同各村(居)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家族(宗族)势力涉黑、重点行业、重要场所等的涉黑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尤其关注欠薪、重大债务纠纷、欺行霸市、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做到及时排查、积极化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打击震慑涉黑违法犯罪行为在基层。
四是常抓不懈,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关注。对最近三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非法房贷、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属地司法所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思想道德认识水平,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得到提高,干部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目前我镇尚未接到有涉黑涉恶人员和群体的线索。下一步,我镇将进行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和线索摸排,围绕建设美丽繁荣怡然美好愿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塑造文明安定、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辖区内广大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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