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省、市、区委分别将“中央八项规定”细化为“省委三十条、市委四十条和区委四十五条”,规定的一步步细化充分体现出我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愿望、人民群众的幸福、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了首位,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作风,是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上级的精神落到实处,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好的改进了工作作风。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贯彻,“四个结合”打基础
自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来,我镇先后召开了2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次全镇领导干部大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四十条规定”和区委“四十五条规定”的同时,还做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镇领导干部大会上更是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时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将落实“八项规定”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为加强上级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力度,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党委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均要认真落实。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号召全镇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
(二)将落实“八项规定”与行政管理相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做为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针对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发展难题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想、主要指标、工作重点,为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将落实“八项规定”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我镇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领导包干、干部下访等制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真正将“八项规定”到实处。
(四)将落实“八项规定”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实行“领导班子周一开例会,机关干部周五齐学习”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了创新,提高了工作效率,激发了工作热情。
二、注重实效,规范作风明纪律
为使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我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重新完善了《李郢孜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李郢孜镇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李郢孜镇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等规定,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我镇“三公”支出同比减少了39.8%,机关工作作风得以明显转变。
(一)公务车辆。我镇公务车辆一律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集中入库停放。如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除按出租车价格的5倍收费外,还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追究纪律责任。在公务用车方面,我镇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公务车辆的维修、汽油使用均有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机关公务用车按照“在保证党政班子领导因公用车的前提下,再满足部门办事用车”的原则进行派车,领导班子因公使用公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部门用车需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统一调度。在公车维修方面,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政府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需要大修的,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费用由党政办负责有关手续的办理,将维修发票、维修详单“两单合一”报由镇分管领导确认,再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交镇财政统一结算。在公车汽油使用方面,实行“油卡加油、里程计算”制度,公务车辆需要加油时,需向党政办申请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后,将加油卡、加油详单、车辆当前里程数交至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
(二)公务接待。为有效遏制公款吃喝行为,我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公务接待一般均在镇食堂招待,不在外就餐,如遇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确需在外接待需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1、在食堂管理与接待方面。我镇机关食堂于2009年9月正式开办,为节省开支和便于管理,我镇食堂不实行社会承包,不对外营业,而是以月薪支付的方式在周边聘用了三名食堂工作人员,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在食堂管理方面,我镇食堂安排每天采购菜品的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菜品采购回食堂后,再由党政办按月指派一人对当天采购的菜品进行斤两和金额校验,确认无误后在当日菜品采购单上签字确认,并告知党政办主管会计进行金额记录,再由出纳和食堂结算当日菜金。镇食堂每日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中午的就餐安排,每餐标准7元,在食堂就餐的工作人员每月支付25元餐费由镇财政从个人工资中自行扣除,其余部分由镇财政补贴。党政办将每月就餐人员总表、菜金支出明细、招待费用明细等装订成册,交由食堂工作人员、验菜员、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五级审核,确认无误后交镇财政结算。在食堂接待方面,我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由接待部门填写《李郢孜镇食堂公务接待审批单》,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在当餐菜品确认单上写明事由和经办人交镇食堂留存。
2、在外接待方面。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在外接待的,需由分管领导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说明来访单位、事由和来访人数交主要领导审批,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来访人数的1/3,每餐标准一般情况下控制在50元/人,如遇招商引资等特殊接待时,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元/人,单次接待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接待结束后,要将发票、审批单、消费详单“三单合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到镇财政结算,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
(三)办公用品。在办公用品采购方面,我镇依然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统一购买、统一分配,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由分管领导确认后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党政办按季度将办公用品领用详单和购买办公用品详单进行整理,每季度清算办公用品库存一次,并按季度将购买发票、购买详单交主要领导审批,由镇财政统一结算。在办公用品使用方面,我镇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精简文件简报,一般能口头传达的不下文,上级以下文的不再转发;减小会议规模,能下文安排的不开会部署,能合并会议的不召开多次会议。
三、三点建议,治理三公建长效
三公支出是政府行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容易让腐败滋生的重点环节,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
(一)实行公示实名制和人大问责制。推行公务费用公示和实名制,将公务费用置于阳光之下,定期将公务接待的事由、接待人、开支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如群众对某项事物不明,可向本级人大申请调查,由人大对接待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违反公务费用管理规定,由人大对接待当事人进行问责。
(二)实行公务信用卡结算制。严格执行公务支出,实行“先透支消费、后通过财政支付还款”的公务信用卡制度,将公务卡消费的POS清单、发票、审批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同时要推行公务事项经办、结算、审核人员分离,确保公务经费支出真实、合规。
(三)实行公车GPS定位制度。为公务用车安装统一的GPS管理系统,公车使用因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计划好行程和范围,由纪委牵头不定期抽查公车去向,如超出公车使用范围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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