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及宣传,现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始终把坚持学习《条例》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扶贫攻坚的一件大事,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切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和机关干部局务会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同时制定了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由党支部成员、驻村干部组成扶贫攻坚宣讲团,奔赴联系村石里乡村,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宣讲《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发放扶贫攻坚宣传资料100余份,在全村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二、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政策举措
(一)注重学习传达,多次召开党支部会、机关干部会、重点工作例会,传达学习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全局干部要认真尽职履责,着力推进了各级会议精神政策化,制度化,具体化。同时开展好宣讲辅导,使率先脱贫奔康,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两个率先”目标成为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
(二)注重调查研究。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副局长为成员的调查工作组,通过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分析村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信心不足,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主观意识淡薄,村资金投入不足,贫困户产业发展缺乏延续性”等四大共性问题,同时针对贫困户的需求,提出了“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等四大对策建议。
三、狠抓责任落实,加快解困步伐
(一)紧盯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村脱贫解困的任务是72户。对照目标任务强化对驻村干部、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的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对每月工作责任进行量化。(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了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全面了解脱贫目标、措施等特制定了“三个知道”、“三个明确”让贫困户知道本户脱贫规划,明确脱贫目标;知道本户的帮扶责任人,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知道可享受的扶贫政策,明确脱贫的路径。
四、抓好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攻坚工作组,落实了扶贫兼职人员,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成员协作的工作格局。落实扶贫攻坚“一岗双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扶贫攻坚与本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的个人目标考核,形成了扶贫攻坚的合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扶贫攻坚工作创新了一些举措,做出了一点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干部和群众对精准扶贫的认识还不深刻,脱贫解困的信心不足。二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一些贫困户还有等靠要的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意识,自身“造血”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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