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在林业局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活动,自查重点看有无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情况存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
依据蓬府办函〔20XX〕20号)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股。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组织安排,政工股具体落实。各股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自查情况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和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的机构编制情况、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年12月工资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林业局机关编制10个(含1个工勤),实有人员9个(含1个工勤)空编1个;森林公安局编制8个,实有人数4个,空编4个;事业单位编制18个,(含2个工勤),实有人数17个,(含2个工勤)空编1个,其中: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现有编制13人,实有人数13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现有编制5人,实有人员4人。通过自查,县林业局及各下属单位不存在在岗不在编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公示监督情况
我局将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12月工资发放名册在局办公楼党务政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林业局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通过开展清理自查活动,全局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行政服务管理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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