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1999年,经雷州市政府批准,脱钩给国资权属管理的企业有59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59家国有企业中有7家已关闭、破产,其他企业大部分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状态,目前只有7家企业有业务经营。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的已年老退休,有的已调动,部分企业也只有名称保留,没办公场所,没资产,没业务。为便于保护职工的权益,2007年,经请示市政府批准,财政给国资公司权属企业拨付1-2名留守人员生活费,让1-2名企业人来为企业理事,也只有这样,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精神、文件、法规等才及时传达到各企业。同时,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国资部门为保护国家财物,保障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企业的监管,至今,国资公司各权属企业没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法经济行为。现将各国有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机构:
各企业财务会计机构完善,会计、出纳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二)、会计制度:
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得力,各项财务收、支完全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经济活动:
各企业几乎处于歇业、半停产停产、关闭状态,经济业务很少,大部分企业人员已分散社会,留守人员只靠领取财政拨付的生活补贴。有的企业基本没有资产,没有经营权,银行帐户也已冻结,甚至没有。有的企业只靠旧铺面出租,每次出租也是经职工同意公开竟价拍标的,各企业的资产出让全按市国资委的要求进行,通过上报国资委批准,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公开、公平竟拍、资金回笼企业银行帐户,有的是经国资监管方能支付。停产企业大部分职工退休是自己交付企业的养老保险金。
(四)、财务状况:
各企业只设一会计帐套,帐薄设置完整,收支核算据实,费用开支合法,帐薄、凭证保存齐全,并履行依法纳税义务。至今没发现有私设“小金库”行为,没有发现公款旅游,职务消费,转移资产,虚列费用等现象。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纪委书记李成森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吕世霖的安排,在我局成立了由市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局长龚建国任组长、副局长胡荣塘任副组长的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办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兴义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市纪字【 2012 】第 6 号)和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组长龚建国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全市 58 户国有企业(不含子企业)要确保自查面达到 100% ,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关于印发〈兴义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办要求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围绕治理重点开展自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1 、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经自查未发现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自查未发现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经自查,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 、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自查未发现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自查未发现私存私放行为。
5 、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并及时向我办报送了自查自纠。我办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市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 “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办将进一步监督全市国有及国
有控股企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防腐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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