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反腐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及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教育系统60个单位的“三公经费” 使用情况如下:招待费20XX年1-7月139.55万元,20XX年1-7月79.98万元,比同期下降59.57万元,下降幅度达42.69%;会议费20XX年1-7月20.60万元,20XX年1-7月12.01万元,比同期下降8.59万元,下降幅度达41.7%;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XX年1-7月41.68万元,20XX年1-7月24.60万元,比同期下降13.82万元,下降幅度达40.98%;连续三年无出国出境费用。
教育局机关20XX年1-7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如下:招待费4.63万元,去年同期4.95万元,同比下降3117元;会议费8800元,去年同期2200元,同比上升6600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去年同期0.31万元,同比上升1.07万元
情况说明:会议费增加是由于今年迎接南平督导评估,部署工作多,召开的会议次数多。召开两次大型会议,其中校长会工作餐3292元,安全会议工作餐3738元,督导会议962元,其它会议费800元,会议费报销附有会议通知、签到表册、菜单、发票等材料,手续齐全,操作规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增加是因为公务车闽H76615是去年7月份理顺后转入教育局支付费用,且今年1月支付车保险费3825.9元,年检费用100元,支付去年轮胎更换费用1460元,今年1-7月8424元,平均每月1203元,按此计算公务车费用明显降低。
二、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
20XX年1-7月份,建瓯市教育纪工委共接各类信访诉求件77件,100%办结。与往年相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主要是教育局的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得到了许多群众的认可。77件信访举报件中,教育部、省、地批转件15件,市纪委、市信访局等部门转来16件,自受理46件。其中反映收费问题的5件,占6.49%;反映人事工资等方面的6件,占7.79%;反映校领导个人问题的7件,占9.09%;反映学校管理及安全问题的8件,占10.38%;反映师德师风方面的10件,占12.99%;反映违反“八项规定”的5件占6.49%。电话举报主要是反映师德师风和乱收费问题。来访的大部分是要求解决人事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件全部按相关程序及时办结,给予效能谈话3人。
三、情况分析
1.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改变工作作风,缩减会议和接待开支。全系统“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达到了预期效果。
2.教育系统边续三年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3.个别学校接待费出现单笔报销过高问题和同城宴请现象。
4.个别学校报帐不规范,如建瓯一中水土保持会议费用用通过会务费列支,却以接待费报销;东峰中心小学短期内出现教学交流活动频繁现象。
5.不存在送节礼、土特产现象。
6.全市教育系统16部车,均能遵照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无私驾私用现象。
四、整改办法
通过这次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分析,我局认真召开了班子会,决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再次组织召开全体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和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批示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强调我市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认识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细化、在行动上再务实,从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让群众看到我们改进作风的决心,得到更多的实惠,看到实际成效。坚持按市反腐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三公经费”要及时公开并达到明显下降的效果。在每月学习例会上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要求机关干部落实好“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宣传力度,形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态势,做到廉洁从教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密切联系作风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局已出台《建瓯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勤俭办公作风制度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强化节约意识,完善节约措施,建立节约型机关、学校。
三是公开接受监督,加强防范意识。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局长信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等形式,对教育局执行《八项规定》方面的情况,坚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严格国家财经纪律,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切财务收支均在财务部门严格控制之下,并从源头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同时要求会计核算中心、财务股,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对个别接待费超过去年的学校,立即发出警示通知,会计核算中心叫停对此类学校接待费报帐。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展示了新一届领导人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风格,是新的条件下对党的优良作风的继承和发展,是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庄严承诺。我局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既保证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不断提升,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稳步推进,为开创我市教育事业和谐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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