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桂纪发电[2013]6号)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
我委制定五项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取得很好效果。
1.厉行勤俭节约、狠刹铺张浪费之风,严格遵守干部作风八项禁令,严格公务活动安排,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没有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现象,不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今年春节前,我委不搞吃团圆饭,春节后回来上班不搞开门红工作餐,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不聚餐或印制寄送贺卡,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精神。
2. 领导干部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在公务接待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超标接待,中午不饮酒、下乡吃简简单单的工作餐,所有的接待场合不安排糕点和水果。
3. 减少会议活动,压缩规模和时间,提高效率和质量,坚持节俭办会,做到会风务实简洁,会场清洁简约,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尽量减少发文。年内我委领导干部没有出席各类节庆活动。
4. 贯彻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自开会学习“八项规定”以来,我委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5.做好表率作用。局机关干部职工能够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使我委形成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精神
我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遵守住房、办公用房、车辆、秘书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不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三、积极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10月21日,积极组织我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区纪委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积极配合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委上下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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