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务员局:
为深入贯彻《秀屿区委办公室、秀屿区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莆秀委办〔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 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10人,事业编制 4 人。经自查,我局全部干部都能遵守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考勤规章制度,不存在“吃空饷”问题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认识到位,规范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将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等考勤管理纳入绩效考评,加强约束每位干部成员,防范“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是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区委区政府以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根据察布查尔县《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8月27日-9月14日,在局机关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自查。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二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该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对“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九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效,不落于形式。
三是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该局将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在局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四是建章立制,防患未然。该局以此次“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相关制度,对干部人员编制、档案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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