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64号)要求和20XX年3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毕节地区商务局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目的、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自查范围为20XX年至20XX年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持项目情况。外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专项扶持资金。内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市场监测项目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地区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
三、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内贸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XX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XX]7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430号)、《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商发[20XX]120号)和《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经自查,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20XX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XX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20XX年55个,20XX年350个,20XX年600个,20XX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20XX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通知》、《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的通知》、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XX]85号)文件执行,确保各县(市)“农家店”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复查,做到发票齐全、帐目清楚、领取手续齐备等,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资金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督促承办企业必须将每个农家店实际投入情况签字依据,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予以确认。
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网上抽查等形式的农家店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了统一管理。二是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三是店牌及标识牌是否继续悬挂。四是农家店是否参加过承办企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五是农家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商品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是否建立了统一的进货台帐。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今后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2个,一是毕节地区民族贸易公司新建和改造仓库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582万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3.5万元;二是贵州省百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和改造仓储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投资额60万元;购置运输配送车辆8辆,投资额50万元,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项目资金53.5万元。以上两个项目经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验收小组于20XX年4月8日验收通过,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2个项目补助资金107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万元,带动社会就业500余人,为国家创税60多万元。
3、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项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培育我区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的农资流通体系,结合我区情况,主要由3家企业具体实施,其中:(1)、贵州毕节灵丰复肥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17.8568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2)、毕节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1万元,主要进行仓库改造和维修,建筑面积700平方米;(3)、毕节地区农产品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718.75平方米,主用于因特大凝冻坍塌的化肥、农药仓库的维修改造。以上3个项目于20XX年1月27日经地区商务局、地区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每个项目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共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5万元。“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带动当地投资220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0人,新增销售额5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260万元,帮助农户节省100余万元,拉动了当地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4、20XX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威宁县政府建设或改造农家店600个指标,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的通知》(黔商发[20XX]203号)文件精神,我区日用品配送中心(70万元)项目有金沙县益民农资专业有限公司、下乡产品配送中心项目(每个43.29万元)有大方县宏运电器贸易中心和织金县黔东家电有限公司。以上三个配送中心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双百市场工程”项目获得商务部资金740万元
1、贵州康星油脂(集团)有限公司。“双百市场工程”冷链系统(冷库)项目经商务部《关于核准贵州省20XX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商建函[20XX]143号)核准实施。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实施20XX年度“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04号)精神,该项目严格按照商务部《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项目建设标准》于20XX年6月15日全部完成冷链系统项目建设,并经城建、消防、环保、审计等部门验收和审计通过,项目总投资329.8601万元。其中:①土建投资42.9136万元;②设备投资:新建高、低温两用库1座(其中高温库4间,低温库1间)有效库容为2250立方米,投资金额199.6608万元;③购置车辆投资79.5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7吨冷藏车1辆,3吨冷藏车2辆,20厢式运输车1辆,油罐运输车1辆;④其他费用投资7.7057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XX]105号)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了项目按质保量顺利实施,项目建设等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资金使用合理,经省“双百市场工程”综合验收组20XX年6月21日验收通过。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黔财企[20XX]69号)文件,已拨付贵州康星油脂(集团)有限公司“双百市场工程”冷链系统(冷库)项目国家直补资金205万元。
2、毕节市洪南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①冷链系统(冷库)项目总投资276.81万元。新建高温、气调库1座(其中:高温库2间,有效库容880立方米;气调库2间,有效库容920立方米)共计1800立方米;配套冷藏运输车2辆;配送车1辆;箱式运输车1辆。制冷机房一间,面积150平方米。获国家直补资金160万元。②“双百市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经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20XX年“双百市场工程”结转资金项目核准的函》(黔商发〔20XX〕28号)核准实施。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实施20XX年“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黔商发[20XX]118号)精神,该项目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20XX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项目建设标准与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XX]511号)于20XX年4月28日全部完成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总投资117.74万元,获国家直补资金75万元。③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新建废弃物处理中心经省“双百市场工程”综合验收小组于20XX年12月21日验收通过,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补助资金200万元。全部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新增营业面积7000平方米,新增从业人员250人,带动就业人数3500人,带动农户数8000户,新增摊位数96户,年交易额增加4000万元,总投资回收期五年。项目建成后,使废弃物管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走在了前面。市场把废弃物管理作为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制订了《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实现了标准化管理,改变了过去由环管部门负责垃圾处理,每年为企业节约垃圾处理成本200多万元,目前,每天自行处理垃圾12吨,污水100吨,实现了污水资源化,每年可为市场节约用水36500吨,改变了市场卫生和安全状况。以上共计435万元。
3、县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根据省商务厅《贵州省20XX年“双百市场工程”实施方案》(黔商发[20XX]73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地区财政局对全区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比较,严格按照省厅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黔西县水西农贸市场和黔西县林泉镇农贸市场作为“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项目申报,已获批准建设和改造,黔西县水西农贸市场已经省“双百市场工程”综合验收小组于12月20日验收通过,项目总投资106.93万元,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交易额已达1.4亿元,年平均利润有80余万元,并为社会提供1000余个就业岗位,带动农户2万户,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拉动了运输业、种养殖业和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大力发展,并使之逐步形成黔西县农产品的集散地;黔西县林泉镇农贸市场经省“双百市场工程”综合验收小组于12月20日验收通过,项目总投资101.59万元,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额2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30万元,年增加利润22万元,平均上缴所得税和其它税金12万元,拓宽了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带动农户1.4万户,带动社会就业400多人,拉动了运输业、种养殖业和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大力发展,并使之逐步形成农产品的集散地。
(三)、市场监测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度中央财政市场监测资金使用情况
省商务厅拨付我区18家样本企业的20XX年中央财政市场监测资金,每家企业1.5万元,共计27万元。为了使18家样本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直报商务部,提高报表上报质量和效率,我局通过地区财政局实行公开招投标,由毕节地区行署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7月9日对毕节地直部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竞争性识别采购(谈判文件编号BJXC一20XX一58号),根据评审结果,由贵州省海通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安装及维修。目前,己采购联想电脑T2900/19LCD型18台,计14.33988万元,佳能2900型激光打印机18台,计3.24万元,两项共计17.57988万元。现已全部发给18家样本企业,并要求样本企业写下承诺书,保证报表上报质量。剩余资金9.420XX万元,目前已报销电脑入网费1.094万元,资金余额为8.32612万元。
2、20XX年度城乡市场监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商务厅拨付我区市场监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7万元。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品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XX]120号)及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20XX年贵州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XX]60号)规定和要求,我局将此项资金用于为样本企业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及地、县工作经费支出和进行业务培训等。
(四)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商务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汇总的数据,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36776台(件),20XX年家电下乡产品161668台,比上年增加86560台(件),增幅115.2%;累计销售金额38025万元,20XX年实际销售额282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469万元,比上年增幅188.9%;全区20XX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情况:彩电48997台、冰箱45043台、洗衣机54881台、手机879台、热水器5102台、计算机3518台、空调216台、电磁炉2680台、微波炉352台。
财政资金补贴兑付方面,全区预拨资金5637万元,应完成家电下乡产品兑现补贴4943万元,实际兑现补贴3236万元,,尚未兑现补贴1707万元,兑现补贴比例65.4%,占全区预拨资金57.4%。其中:20XX年实际兑现家电下乡产品产品116071台,比上年增加79734台,实际兑现补贴资金2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4万元,比上年增幅228%。
毕节地区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资金211万元,其中:1、销售网点项目242个,补助资金121万元;2、服务体系项目60个,补助资金30万元;3、信息系统项目5个,补助资金10万元;4、配送体系项目1个,主要由大方县纺织品公司海尔专卖店负责实施,20XX年1月19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地区财政局、大方县经贸局和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设备购置和审计报告等资料,经审核所有复印资料与原始资料相符,该项目验收合格。该项目总投资105.9085万元,其中:购置仓库及办证费, 土地使用面积409.28 m2,建筑面积230.86 m2,投入资金81.7747万元;购置运输车辆3辆,投入资金22.8258万元;购置电脑1套,投入资金0.968万元;购置打印机1台,投入资金0.16万元;购置传真机1台,投入资金0.18万元。争取补助资金50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人员600人以上,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产品配送能力,扩大了销售网点的覆盖面,为全区老百姓购买到优质、价格合理的下乡产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
(五)、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贵州省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XX]82号)文件精神,“黔西县赵老五食品厂”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仓库960 m2,,配送中心1880m2,该项目总投资345.97万元。于20XX年4月7日经省“农超对接”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并争取到补助资金150万元。该配送中心的建设,将以每天100吨的鲜活农产品配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带动20000农户通过种植玉米、稻谷、蔬菜、水果等各种农产品,使每户年增加收入1500元以上,为社会带动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并为国家增加税收80万元左右,将带动黔西及周边地区农产品种植及相关产业发展,有效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供需调剂,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企业生产能力有着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黔西县欣民果蔬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2万元,于20XX年4月7日经省“农超对接”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并争取补助资金30万元。项目建成后,储存农副产品500吨以上,年吞吐量6000吨以上,新增年销售额1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30万元,年增加利润80万元,该项目的建成,极大地推动了企业仓储、物流等多种经营的发展,经营的农副土特、鲜活农产品等的贮藏、配送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贵州省商务厅、财政厅转发的《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贸发[20XX]290号)文件精神,毕节市桂花市场于12月22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67.9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毕节士心综合市场于12月22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62.0621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大方县北门桥沟市场于12月22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地区财政局、大方县经贸局和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60.5813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大方镇西大街沙林路农贸市场于12月22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地区财政局、大方县经贸局和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60.3084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大方镇新民路农贸市场于12月22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地区财政局、大方县经贸局和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62.3368万元,补助资金30万元。作为我区的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已向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申请补助资金150万元。
通过对以上5个标准化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带动社会投资311万元,共改造市场面积7500平方米,主要是交易台、大棚、地面及排污沟等设施,将彻底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食品安全将进一步得到保障,“便民、利民、为民”得以实现,“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将得以实现。5个市场严格按照标准化市场改造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并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经改造后,是我区第一批达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价格大众化,量器具统一,设施人性化,消费安全化的标准化菜市场,带动社会就业1000多人,新增市场销售额1.1亿元,为国家创造税收400多万元,拉动了当地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发展,并为当地农户提供了销售农产品的场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七)、“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毕节地区民族贸易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工程”项目。20XX年11月27日经地区商务局、商务局纪检组、地区财政局和地区工会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学员操作等方式,达到了预期效果,验收合格,已向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申请补助资金18万元。通过“家政服务工程”培训项目的实施,主要培训了家电维修、餐饮、衣物洗涤、收藏、家用电器使用等方面的内容,第一期培训的150人已全部解决就业,并有一部分自己创业,开了洗烫店、按摩院等,自己开辟了一条创业的好路子。由于培训效果良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地区工会委托民族贸易公司为其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00名,现已上岗就业。
20XX年,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组织实施家政服务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5号)文件精神,下达毕节家政培训指标600个,其中:威宁县200个,由毕节地区民族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培训,该公司家政培训600人已完成,已于20XX年1月11日至12日由地区商务局、财政局、工会组成“地区家政服务工程”验收小组,采取了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抽查学员操作和培训项目等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已由地区财政局拨付家政培训资金72万元。
通过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程,调动了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群体从事家政服务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办好家政、服务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指导培训机构开办家政服务、电脑操作、电焊、装修装潢、按摩、盲人,美容美发等各种技能培训,以更好地促进就业。
(八)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XX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商办秩函 [20XX]1473号)批准我局为重点推进单位,我局认真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XX]12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7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120号)的精神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维修了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配备了三辆执法用车、购置了摄像机、照像机、电脑、传真机、打字复印机和相关办公设备,开通了12312专线服务电话,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省商务厅验收合格后下拨资金100万元。
根据省商务厅黔商发[20XX]157号“关于开展贵州省“放心肉”体系建设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毕节市合财屠宰场批准为部级标准化改造试点企业,可按50万元奖补,毕节市花牌坊屠宰场批准为省级标准化改造试点企业,可按20万元奖补。我区两家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了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实施方案进行了改造。毕节市合财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标准化改造自筹资金70万元,银行贷款50万元,共120万元进行改造。毕节市花牌坊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标准化改造自筹资金45万元,银行贷款50万元,共95万元进行改造。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屠宰企业标准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组织毕节地区项目验收小组人员于20XX年3月10日对标准化改造的合财屠宰场、花牌坊屠宰场进行初步验收,资料已上报省商务厅,待省商务厅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奖补。
四、外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我区外贸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20XX-20XX年度管理使用情况20XX年省商务厅已经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门审计。经自查,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我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XX]87号)及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下发的《贵州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黔财企[20XX]87号)规定,会同毕节地区财政局进行管理使用,对申报项目进行会审后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批准后直接拨付企业,按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统一归档,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资金用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取得实效。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XX年拨付5家企业7个项目,支持金额143,200元。其中:境外展览会1 个,支持金额13,600 元;管理体系认证2 个,支持金额39,600 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2 个,支持金额30,000 元;创建企业网站2 个,支持金额60,000 元。
2、20XX年拨付10家企业21个项目,支持金额388,500 元。其中:管理体系认证6 个,支持金额104,500 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11个,支持金额164,000元;创建企业网站4个,支持金额120,000 元。
3、20XX年拨付15家企业35个项目,支持金额732,836元。其中:管理体系认证8个,支持金额160,000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16个,支持金额239,700 元;创建企业网站10个,支持金额300,000元;境外市场考察1个,支持金额33,167元。
4、20XX年拨付27家企业72个项目,支持金额1,318,648元。其中:境外展览11个,支持金额175,200元;管理体系认证12个,支持金额240,000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37个,支持金额555,000元;创建企业网站11个,支持金额330,000元;境外市场考察1个,支持金额18,448元。
5、20XX年第一批拨付19家企业40个项目,支持金额1,280,600元。其中:境外展览3 个,支持金额164,700元;管理体系认证3个,支持金额55,900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32 个,支持金额960,000元;电子商务活动2 个,支持金额100,000 元。20XX年第二批批复12家企业23个项目,支持金额643,700元,其中:境外展览4 个,支持金额88,300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19个,支持金额555,400元。
6、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办公设备、培训及赴企业调研等开支。
(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暂行办法》的使用范围和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会同毕节地区财政局制定《毕节地区“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并报省财政厅、商务厅备案,明确了使用原则和方向,财政部门编制使用计划,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规划,及时对项目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总结。对每年分配给我区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均按规定会同地区财政局编制使用计划并报两厅备案,对符合条件支持的企业商务、财政两家共同实地调研后组织专家评审,由地区财政局或地区商务局拨付资金到支持企业。现将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20XX—20XX年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省财政厅、商务厅下拨我区西部资金1100000元(其中:20XX年500000元,20XX年600000元),一是用于“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860015.5元,其中:贵州黔西赵老五食品厂760015.5元,毕节地区鸿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100000元。为支持农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技改、扩建项目,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为支持进出口结构调整和升级。二是企业展位补贴47114元,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三是外经贸业务培训103680.5元,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八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用于支持培养外向型人才。四是购置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89190元,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七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用于支持外经贸信息系统建设。
2、20XX年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省商务厅、财政厅分配我区西部资金1,550,000元,我区用于“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的金额1,350,000元,其中:贵州省天椒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0,000元,威宁县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200,000元,大方九龙天麻发展有限公司350,000元,纳雍县贵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00元,织金县东山化工原料有限公司300,000元。为支持农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技改、扩建项目,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为支持进出口结构调整和升级。剩余200,000元计划用于支持国际市场考察和参展,原计划组织我区代表企业对东盟及欧洲等地市场进行考察,但由于试验区处于加速建设过程中,企业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扩大规模,加之机构改革等影响,未能成行,我区将计划推迟,预计今年实施。
上报省厅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配套资金专项补助238600元,其中境外展览项目11个,专项补助178600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12个,专项补助60000元。
3、20XX年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省商务厅、财政厅分配我区西部资金600,000元,我区用于“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的金额400,000元,支持黔西县绿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符合《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项,及《贵州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为支持进出口结构调整和升级。剩余20万元其中10万元计划用于支持企业出国参展参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目前正在对企业进行调研;10万元计划用于奖励20XX年度出口成绩突出企业,由于今年毕节地区商务工作会还未召开,20XX年工作还未进行评奖,所以还未拨付相关企业。
第一批上报省厅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配套资金专项补助169800元,其中境外展览项目3个,专项补助164,800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1个,专项补助5,000元。
第二批上报省厅审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配套资金专项境外展览项目4个,专项补助188,500元。
(三)、农产品出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威宁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农产品优质芸豆加工出口项目350,000元,贵州大方天椒有限公司辣椒基地建设及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376,362元,毕节地区鸿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芸豆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400,000元,黔西赵老五食品厂黄耙生产线建设项目150,000元。项目由省厅组织实施、验收后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20XX年大方九龙天麻发展有限公司40万元、纳雍县贵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40万元、黔西县绿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30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等,已各预付60%,正在实施中。项目由省厅组织实施,预计20XX年5月省厅组织验收。
五、几点启示
1、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内外贸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民主管理,分工负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资金。
2、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有效进行监督是确保内外贸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有力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内外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业务工作部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实施。
3、加强与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是确保内外贸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有力推手。我局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与地区财政局同管理、同使用、同审核,同时加强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并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共同实施监管,使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合理、有效。
4、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办法为确保内外贸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提供可靠依据。为管好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我局制订了《关于加强内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解》,将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明确到人。与地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毕节地区“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资金管理使用有规可依。
5、做好事前调研、事中监管、事后追踪问效三个环节工作为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程护航。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效果,我局会同地区财政局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之初就对项目单位进行考察调研,确保项目实施单位有相应配套资金投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完全实施、资金足额投入;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6、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通过项目的实施,扶持了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将产品打入国内、国际市场,对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7、项目实施助推“低碳经济”建设。通过支持企业技改、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等项目实施,企业实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排放,助推我区经济向“低消耗、低污染、快发展”转变。
综合上述,通过我局开展自查,各项目的建设或改造的工程质量均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资金使用合理,各项目单位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没有虚报、挪用等现象发生。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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