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我行积极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行全体职工深刻了解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职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二、加大宣传
按照省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我行结合实际,对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
1.做好网点阵地宣传。我行在辖内各营业网点设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宣传、尤其对反洗钱和反对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
2.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我行动员的所有员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开展广泛宣传。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诉举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生活的安定与和谐。
3.开展户外宣传。在活动广场、居民小区、重要路段等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向广东群众进行了讲解扫黑除恶及反洗钱、反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升了居民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排查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有关要求,我行对全体职工是否参与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在对全行职工开展的“问题”和“苗头”双重梳理和摸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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