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市林发〔20xx〕180号)文件要求,县林业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xxx县林业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林发[20xx]8号),现将我县开展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由县林业局党委统一领导,成立xxx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资源股和林技中心等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牵头组织19个乡镇林业站开展入户调查退耕还林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1月—2月上旬,19个乡镇林业站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每个(乡)镇抽查至少3个村,每村入户调查5户农户,每乡(镇)走访8名基层干部。
二、自查情况
我县各乡镇已于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自查结果如下:
1、管理资金情况:各乡镇自查2014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期中央补助资金(含每年每亩现金补助105元和生活补助费20元,共计每亩补助125元),未发现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现象,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均及时足额发放。
2、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各村前一轮退耕还林保存率均达到上级要求,退耕还林生态林均得到有效管护,未发现违规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情况。
3、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各乡镇至今未出现退耕还林信访案件举报。
三、存在问题
我县于2004年率先在全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部分退耕还林地块与其他相连林地统一颁发了林权证,没有明确区分是否属于退耕还林地。有个别农户认为退耕还林到期后无补助资金,就可以复耕了,从思想上有复耕意识。我们将加强退耕还林管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能得到有效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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