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新修订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xx〕7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省委第二轮巡视精神,根据《x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x机管函〔20xx〕8号)文件要求,县旅游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为确保本次清理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通知后,局党组对我局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结合我局自身实际,立即成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为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车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治理自查的具体工作。
二、认真开展、清查到位
(一)办公用房自查情况
1.我局现有人员14人,共使用办公用房9间,每间面积13.8平方米,共计124.2平方米。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4人,使用4间,每间面积13.8平方米;其他干部10人,使用5间,每间面积13.8平方米,均未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2.我局未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3.原局长退居二线后,按照规定已腾退原办公用房。
4.我局多年来未维修办公用房。
5.我局多年来未装修办公用房。
6.我局未出借、出租办公用房。
(二)公务用车自查情况
1.我局未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车辆登记在旅游局名下;未借用、占用、换用企业车辆;未接受他人赠送车辆未增加高档配置。
2.我局未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情况,车辆停放在单位固定位置。
3.我局未租超标车,未长期租一辆车情况。
4.我局严格执行“一车一档三台账”使用登记和“三定”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5.我局严格执行租车主要负责人审批程序,落实定点租车和一事一租。
三、下一步措施
(一)不超标使用办公室,擅自装修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二)不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不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格落实租车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现有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公务用车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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