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我戴上了红领巾,一个比我高很多的大姐姐把它系在我的胸前。台上的老师说,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胸前的红领巾,因为它是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其实我并不懂,什么是烈士,为什么鲜血会染红三角形的布,为什么要把鲜血挂在脖子上。我只记得那天的太阳很灿烂。我在整齐的队伍中站着,好像有点紧张,后来我知道这种紧张叫“庄严”。
后来我在字典上查到“烈士”的意思是:“为正义事业牺牲的人”。正义就是对人民有利的事情。于是我就问妈妈,烈士就是做了很大很大的好事的人,而且在做好事的时候牺牲了。妈妈笑了,摸摸我的头,摸摸我胸前的红领巾。我知道,我说对了。
二年级,我们去爬了老鹰山,烈士纪念碑前有很多白色的小花,爸爸让我默哀三分钟。我记得一年级的5月我们也默哀过,还有很多小朋友哭了。汶川地震的时候,有很多叔叔为了救人也牺牲了。他们就是做大好事的人。
我突然懂了,很多年以前也有这样做很大很大好事的人,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这些就是爸爸妈妈给我们讲的故事,比如董存瑞叔叔,雷锋叔叔,刘胡兰阿姨。现在也有很多人在做着大好事,他们是光荣的,伟大的。他们都叫做“烈士”。
我还懂了,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染红它的其实不是鲜血,而是烈士的勇敢,还有我们对他们的崇敬。我想我会记住老师的话,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胸前的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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