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聆听音乐、怀念善人君子的诗。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毛诗序》称此诗“刺幽王也”。毛传云:“幽王用乐,不与德比,会诸侯于淮上,鼓其淫乐以示诸侯,贤者为之忧伤。”其实诗中所写的音乐皆是雅音正声,与“淫乐”(如郑卫桑间濮上之音)沾不上边,因而郑笺释为:“为之忧伤者,‘嘉乐不野合,牺象不出门’(按语出《左传·定公十年》)。今乃于淮水之上作先王之乐,失礼尤甚。”郑氏是以奏乐地点之不合于礼来解释贤者闻乐忧伤的原因的。其实好的音乐未必不能在外演奏,譬如《庄子·天运》中写到“(黄)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就是一例。王安石则称:“幽王鼓钟淮水之上,为流连之乐,久而忘反(返),故人忧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者,伤今而思古也。”(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苏辙《诗集传》则发挥毛传“幽王用乐,不与德比”之说,云:“言幽王之不德,岂其乐非古欤?乐则是,而人则非也。”意谓乐乃正声嘉乐,而幽王之德无以配之。
接下来的问题是,此诗是不是“刺幽王”。孔疏引郑玄说曰:“郑于《中候·握河纪》注云:‘昭王时,《鼓钟》之诗所为作者’”孔氏称:“郑时未见毛诗,依三家为说也。”郑氏之说或以为出自韩诗,或以为出自齐诗,其立说的根据就是因为《左传》有昭王南征的记载。此说后人多从之,但也难以成为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云:“此诗循文案义,自是作乐淮上,然不知其为何时、何代,何王、何事。小序漫谓刺幽王,已属臆断。欧阳氏云:旁考《诗》、《书》、《史记》,皆无幽王东巡之事。《书》曰‘徐夷并兴’,盖自成王时徐戎及淮夷已皆不为周臣;宣王时尝遣将征之,亦不自往。初无幽王东至淮徐之事。然则不得作乐于淮上矣。当阙其所未详。”这是较为客观持平的议论。而汪梧凤《诗学女为》引《竹书纪年》所载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秋王师伐申事及《左传》所载楚灵会于申,说明幽王有东巡之事,且淮水出南阳胎簪山,其地与申、太室均豫川地,以此认定《鼓钟》为写幽王事之诗。由此众说纷纭,可见这实在是一笔纠缠不清的历史旧帐。
如果撇开这些陈说,将此诗的主题泛泛地理解为“在奏乐的场合中,思念君子而悲伤”(高亨《诗经今注》),则又过于空洞。事实上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方玉润云:“玩其词意,极为叹美周乐之盛,不禁有怀在昔淑人君子,德不可忘,而至于忧心且伤也。此非淮徐诗人重观周乐、以志欣慕之作,而谁作哉?”(《诗经原始》)方氏之论是言之成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