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
按照通知要求,xxx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进行摸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委关于发展法治环境的部署要求,我院按照《中共xxxx省委政法委关于监督协调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工作若干规定》及《中共xxxx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在全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政法委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成立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检查评查办公室,由政法委督查室、政法部门的纪检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
二、突出问题,开展自查
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各执法部门首先采取自查,认真对照评查内容,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在自查自纠阶段纪检部门通过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照有关制度规定,严肃问责;县局督察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下发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法制部门将对受立案、强制措施的使用和裁量权的应用三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工作环境。
三、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工作组围绕方案中的9种现象开展工作,存在个别单位个别民警不同程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作为、态度冷落、言语生硬等现象。建立问题台账,先期整改。要求问题单位(部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因一个人犯罪,搞垮整个企业。对因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导致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四、出台措施,标本兼治
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记录通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妨碍企业发展、私自插手企业工程、干扰招投标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对于企业投诉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扰乱经济秩序案件,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再严格依法依纪予以惩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治理不从严、管理不到位,偏袒护短、干扰说情的进行严肃问责。对于企业投诉打击报复、恶意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严格依法依纪予以惩处。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公安民警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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