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区财政局专项财务检查工作方案》(x财〔2018〕133号)文件精神,我会认真开展财政预算管理、财务制度和财经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我会党组高度重视规范财务管理自查自纠的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财政预算管理、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相关工作,对本单位2014年以来有关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管理不严、固定资产不入账以及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等问题的财务凭证进行重新核查。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排查整改到位
(一)收入管理情况。本单位2014年以来不存在非税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不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问题;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本单位收取的专项资金或基金专账或专户核算,不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二)支出管理情况。2014年以来本单位支出票据内容齐全、合规;支出真实;不存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的情况;正常性经费不挤占专项支出;没有向基层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移支出的行为;公务招待费支出符合规定。
(三)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反映明细、真实;个人或单位不存在长期占用单位资金问题;不存在将各项收入挂往来科目以及在往来科目列收列支等问题。
(四)资金管理情况。按规定使用帐户;部门和单位没有公款私存、借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现金存量及保管方式没有超范围、超限额违规使用现金行为;无违规占用现金。
(五)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与账实相符;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已入固定资产账,国有资产处置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
(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2014年-2017年本单位部分采购存在有先开票,才办理采购相关手续问题,2018年本单位严格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办理,无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行为。
(七)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本单位设有会计岗位、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财务印鉴分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要求设置账簿;会计核算正确,账簿、凭证、报表、库存一致;及时与财政支付中心和银行对账,数额一致。
(八)没有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财经法规制度,熟悉掌握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事项,按章办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要坚决不能报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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