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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