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
根据仙信联办[20xx]16号文件精神,我乡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实施《信访条例》所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信访稳定的坚实基础。
乡党委、政府将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人员主动抓,严格实行“六定四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督办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使所涉信访事项均能及时处置办理和化解稳控。
2、建立和完善初访初信制度。
成立乡信访接待室,建立接访制度并上墙,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带班接访,周一由书记或乡长带班接访。要求接访干部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并做好接访记录,耐心地做好来访人的解释工作。
3、改变机制,变群众“上访”为 “下访”。
每月15日领导接访日,要求包片领导、驻村工作队到各村接访室进行接访。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日常巡查中,结合近期群众路线实线活动以及每季度综治提高“三率”走村入户活动,及时收集各种问题,及时向办公室、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反馈,受到反馈部门要迅速及时到问题反映人处了解情况,给予反映人满意答复,通过下访,将群众的可能上访事件消化掉,进一步加强了对突出问题的掌控。实现零越级上访的目标。
4、耐心有效地做好稳控和息访息诉工作。
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采取强有力的稳控措施,落实专人守护,密切关注,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问题,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过高要求,派专人负责,向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有可能继续越级上访的人员,切实做好劝阻和稳控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信访不信法,多头信访。
相当一部分的信访问题本来应该归属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但信访人不走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信访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此同时,对同一信访问题,不仅在同级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反映,有时还越级到上级反映。无序上访现象较为普遍,处理难度大。一些群众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越级走访,重复上访
2、极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
有的干部对群众信访工作认识不足,办事热情不高。在需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时,往往采取踢皮球的方式应付,用请示来推诿,用调查来敷衍,用研究来拖延,该办的事情不果断及时处理,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
3、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排查工作不细致,个别干部排查流于形式,对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掉以轻心;一些干部处理问题不得力,在受理信访事项后,不深入群众,不认真调查研究,不敢拍板定调,导致问题悬而不决,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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