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上报《条列》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社贯彻实施《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及贯彻情况
自《条例》颁布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勇于创新扶贫开发工作举措,全社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社把坚持学习《条例》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扶贫攻坚的一件大事,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切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狠抓学习宣讲。及时召开学习会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同时制定了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宣讲《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全社及帮扶村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二是狠抓新闻宣传。为了扩大宣传氛围,我社积极利用好新媒体,在微信、网站上大力宣传为《条例》在我局的贯切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政策举措
我社把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全委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聚精会神抓落实。一是注重学习传达。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传达学习省、州、县委各级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尽职履责,着力推进了各级全会精神政策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注重调查研究。按照县委“一包四联”要求,全社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36户,为了更进一步了解贫困人员的具体情况,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调查研究组,通过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分析帮扶村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信心不足,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主观意识淡薄,贫困村资金投入不足,提出了“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坚持扶贫先扶志。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虽然扶贫攻坚工作创新了一些举措,做出了一点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干部和群众对精准扶贫的认识还不深刻,脱贫解困的信心不足。二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一些贫困户还有等靠要的思想,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意识,自身“造血”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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