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社会民生第12条(完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考核目标要求,我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我区没有国家省下达的大型交通建设项目,仅仅有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分别是乡、风景区3条通组公路,要求修建宽3.5米,厚0.18米,总长3公里的村道。总投资90万,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自筹60万元。3月18日,区农林水局(交通局)工作人员利用GPS采集系统完成了道路的计划采集工作。到12月底为止,风景区2公里村道全部完成,乡村(区园林局为业主)1公里路基已经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由区农林水(交通)局、区发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交通局)局。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及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
农村道路项目由乡和开发区编报,区农林水(交通)局具体负责核实汇总,并报区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凡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内的项目不予以安排相关补助资金。今年,省下达我区通村公路计划共3公里。
(三)强化项目管理
施工过程中,乡和村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严格遵守项目申报和基本建设程序,没有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四)严格资金管理
区级和乡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了项目建设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规使用资金,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检查,确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 加强质量管理
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原则实施。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管。乡镇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今年完工的农村道路,均达到了路基大于3.5米,厚度达到18公分,强度达到30兆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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