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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