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区人口计生局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街道办事处受区人口计生局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分别与各街道签订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进一步规范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确保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及《x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的规定》,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随意性。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分户帐,规范分户帐的使用,做到及时登记,按时清理,确保了帐帐相符,帐册相符。
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确保了无挪用、挤占社会抚养费及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x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征收社会抚养费,采取“专票专用、以旧换新、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票据的使用。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二、基层文明执法情况
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不断规范各级人口计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近年来,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生育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计生[20xx]13号、《关于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xx计生[20xx]26号、《x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计生[20xx]40号
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要求、形式、标准。对于违法生育,重点规范了立案、告之、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处理程序。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坚持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的集体审批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对于再生育审批,健全和完善了定期、集体、公开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
全面健全和落实了《xxx区计划生育工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x区计划生育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制度》、《xxx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内容合法,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高。工作中无刁难群众、推诿扯皮、强迫群众受术及大月份引产等问题存在。
三、信访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落实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包案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信访责任制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重大信访由局领导亲自过问并研究处理方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梳理、大调解,并针对重点上访人员逐一建立信访台帐,制定了有效的稳定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处置预案。对于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区、街两级采取多种方式,通过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了调处,使其得到尽快化解。对于重点人员,相关街道均安排了专门人员,密切关注其动态,积极做好安抚工作。按照区信访局要求,从今年起正式开始使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所有的信访案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步骤公开受理和公开答复,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使信访业务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加强了区、街计生部门的相互配合,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尽量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对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属我局管理权限无法解决的,予以认真解释、说明,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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