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xx〕40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对贯彻实施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集中专项检查小组,对检查方式和步骤进行了细化明确。
一、认真学习找准方向
全局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xx〕402号)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回顾了xx年3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医保金是怎样流失的”的内容,并结合我县新农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探讨总结,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新农合自查自纠对于我县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有很好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反映出了监管部门的几个薄弱环节。一是虚报参保人员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为8天、7天,上报到医保局是17天、14天,多出来的时间就编造医疗资料,从中牟取暴利。二是门诊变通住院,把本来是门诊治疗的病历改装伪造成住院治疗资料,上骗管理部门,下骗就医群众,大肆套取医保基金。三是管理部门管理流于形式,日常检查形同虚设,给个别医疗机构违规操作造成可乘之机,不调查不取证,按照医疗资料报销拨付资金。四是公示制度不健全,本应是规范严肃的张榜公示上多处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二、积极自查加强监管
近期,我局对照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按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的模式分两组对全县3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一律采用网上稽核和突击检查的办法,不通知、不预约,通过入院观公示、进院查病历、到房看病人、回访出院参合农民等方式,与医疗机构网络上传给我局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进行了一系列抽检,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能遵守新农合的政策、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做到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运行。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挂床住院或将门诊输液病人纳入住院补偿。检查中发现个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上传信息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住院门诊病例分辨不清。
二是未建立住院基础资料或病历填写不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出具较有说服力的医疗诊断证明和用药依据,病历填写水准较低。
三是住院公示情况不规范、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的住院公示内容没有按照我局要求对受益参合农民的基础信息进行准确登记,公示时效性普遍较差。
四是不合理检查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分解检查,在增加参合农民经济压力的同时,降低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
五是不认真执行医疗物价收费标准。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用药、医疗服务等环节上没有认真遵守医疗物价收费标准,存在着变相提价和乱收费现象。
三、抓住重点对症下药
我局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纪等不规范现象进行了现场纠正、勒令整改、关闭新农合网络窗口、暂停报审等处理。xx年9月27日,我局在新农合网络信息中发出通知,分别从信息管理、业务操作、规范医疗行为等进行了系列培训和强调。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形成了明确的思路,即采取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的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年组织督察应不低于200院次以下,主要采取“五查五核实”的方法:一是查病人,核实参合身份;二是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住院指征;三是查病历,核实有无“挂床住院”;四是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是查清单,核实费用是否合理。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受益水平”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确保我县新农合基金运行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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