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我局按照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是否存在乱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正风肃纪&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