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xx】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x教研函【20xx】2号)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立即成立了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涉及开展毕业论文的2个学院(药学院、商学院)进行了工作布置和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1.学校一贯重视学位论文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