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上写着这样一篇文章。郭翠华去鸣要骑骆驼,稳稳的骆驼祥座小山很伟岸的样子,没等“我们”靠近他庞大的身躯忽的就跪下了,贵得如此突然,让人措手不及,“我”只是觉得天第一次啊就矮了很多,原来骆驼也是卑微的物种,而我竟对它产生了许多怜悯,不只是谁训练了他的奴性。给人下跪,应该不是他的天性吧!
看那些80年代的片子,只要孩子一犯错,母亲就会染他们次阿桂。她不知这样的做对一个孩子意味着什么。在他看来是忏悔,是认错。而对一个孩子来说内心有一处东西在压抑,在扭曲,在撕扯,甚至窒息,而另一种卑微的东西是在慢慢滋长。下跪是几千年来人与人遵规和卑贱区分臣给君跪,民给官跪,儿女给父母跪,是天经地义的,在我看来,这是人性中不平等,最辱有人格的,最不人道的一种,奴性就像基因也是可以遗传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解放了自己的双膝就是一种软弱,就是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尊严,一个不知自尊自爱的人,是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的。
前不久,报纸上登了两则消息:一则是一个女大学生因为被偷,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包里的证件,在车站,给小偷下跪。我不敢想,那是一幅多么不堪的画面。她的所为让我们看到她身上的缺失,就像一个士兵在可恶的敌人面前放下了武器,以丢弃自己人格的方式换取偷生的权利,结果可想而知。
还有一则是一个日本要中国的工人给他下跪,为了保住饭碗,那些卑微的工人不得不放弃了尊严,同时次下跪了自己做人的底线。但有一个年轻人,宁可丢了自己的工作,也要坚持自己做人的权利。
上帝说,人人都是他的孩子,而佛说,只要你愿意,人人都可以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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