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幺,我们101班的一员,我的同桌,别人的朋友。生于2004年,是我们班里最受欢迎和关注的对象之一。
他这人吧,从各个方面都有些最突出的特点厉害到了极致。就算是从我从来写不出30字的外貌描写去看,他乌黑发亮的地方,不是短而乱的头发,而是全身的皮肤。在那六亲不认的五官中,总包含着一些愤怒和鄙夷。虚弱的身体里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在我们这么大的集体中,别班的旁观者也都被他那迷人的气质所吸引,他从头到鞋都在诉说着一一个字:帅!“正是这样,他在班里的人气最高,他黑得有自信,黑得有健康,黑得有骨气。在班上,如果你敢在背后悄咪咪地说他的坏话很多女生就会让你到老师办公室里喝喝茶,讲讲事。
但这位仁兄有点不爱干净。每次吃完饭后;他都要当着我们的面清理一下牙齿中的残渣;他还说这牙签是祖传的,要插进书中下次继续用,问他什么时候换吧,断了就换。每次和别人进行了激烈运动后,连汗都舍不得"擦,就这样满头大汗的进入梦乡;在学习过后,满手的笔水就直接吃零食。你看啊,瘦瘦而不高高,黑黑而不大方,正是对他满身闪光点的总结。有一次,我的书忘在家了,那时候还真是急的要命。诶,没办法,谁叫假后总带游子心呢?无奈之际,只得悄悄看着谭耀幺的书。这节课差不多过了一半了,天真的我觉得这次渡劫已经成功了。不想,他注意到我的不寻常,立刻用手把书盖住了,并大声的说:这是我的书!你自己没有啊?看你自己的去!随着声音的变大,他那咸鱼般的眼睛慢慢扩张,渐渐将那两颗黑黑的眼珠向内侧靠近,形成一幅名不虚传的斗鸡眼。我书在家,我俩就凑合一下嘛,我又不会耽误你。”不行,我的就是我的!你在看一眼,就一眼我就告诉老师你骚扰我!”他一脸的理所当然,那目光看得我都无地自容”了。这小气的性格,可真是让人没有办法来形容啊。
但他其实也是个小画家呢。他热爱生活:热爱画画,每逢那闲暇之余,他都是静静的坐在他的座位上,用真心创造这那一架架逼真的邮轮和海船阳光印在他身,却使得他格外的耀眼。在那本就快乐的每一分中,他把那每一份如花的心情都表达在了那绚丽的色彩里。风里雨里,他这个习惯从初一保持到了现在;春初夏末,他那张笑脸永远带着一丝成就感。同学们都赞美他的画作,他却更加努力练习,在教室里坐着的几率更大了。一道瘦弱的残影,在寥寥几人的教室中专心致志地创作,似乎成了我眼里最秀丽的风景。从认识他,到现在,这种秀丽的风景在我眼中不断上映。
他就是我的同学,谭耀幺,一个只爱专注,不爱干净的人,他比较黑,但是,那是我认为的最帅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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