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俗称“手印”。最有名的指纹故事,来自杨白劳与黄世仁的一场公案。杨白劳被贫穷所逼,在喜儿的卖身契上“按手印”,他目睹被印泥染红的食指,唱出了对万恶的旧社会最有力度的控诉。
当然,在今天这一故事已被重新诠释,不久前电视上播放小品,人物依然是黄世仁与杨白劳,可昔日的阶级死敌,已转化为债主与借贷人的抽象符号,黄世仁(债主)对杨白劳(借贷人)无可奈何百般哀告的场面,实在有趣得紧。
手印手印,一手之印。对于大字不识的杨白劳而言,以手为印卖女儿,的确是大悲凉大无奈的事。红色的手印,在他眼中就是铁证、证据,他承认手印的法律威力。
若干年前我有过一次“按手印”的故事,细想想正是那次按手印,才使我了解了公安战线的严谨,以及公安干警的一丝不苟。
按手印的缘由是皇甫可人,一位好闹事的电影导演,中国第一位独立制片人。他的真名叫王凡,我在云南时的老友。
那一日我们两家人赴鲁迅文学院参加一个晚会,归来时坐一辆出租车抵达朝阳门,司机为前方一个摇摇晃晃骑自行车的人所激怒,下车去批评、指责。没想到这骑车人与两位伙伴围上去就打,皇甫可人看不下去了,便过去劝阻,鼻梁上先挨了一拳,一怒之下,他加入混战,以一敌三,很英勇也很冒失--朋友的事我不能不管,何况那时血气方刚,于是我也跳下车为皇甫可人助拳。
结果很简单:我们全部进入了朝阳门派出所。
在进入派出所时我观察到最早的斗殴者,竟蹲在地上大吐特吐,继而号啕大哭,敢情是一位醉汉!再细问,知道是北京大红门肉联厂的青年工人,失恋,心里憋闷,借酒浇愁,结果酿成一桩不大不小的案件
三个小伙子在民警威严的注视下,虽不情愿却又无奈地在档案纸上按手印,十个指头全按,程序严得很。
按手印本来没我的什么事,可偏偏我是编辑出身,喜欢改正错别字。当一位和蔼的女民警问完事件的前因后果,并把两页记录交给我之后,我边看边在上面修改一些笔误,力求文通字顺,接近一篇散文。改定,女民警镇静地拿来一盒红印泥,说道:“请把您改过的地方一一按上手印。”
我愕然,但我相信女民警的用意无可挑剔,便在审问记录上按手印,不一会,朵朵红梅绽开在纸上,显示出别一种风采。
那一次按下的手印,起码有十几个。应该说是我平生第一次因为意外事件走进派出所,第一次接受一位女民警的询问,并且第一次按下最多的红色的手印。
印者,照我后来理解有两种含意,一为社会身份的恒定标记,古来官印,今日公章,都属此列。另一层意思是生命的符号,“每个人的指纹、掌纹,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印象“、”印记“,都带有不可磨灭的个性色彩,故而当我用笔在稿纸上写作,这时的笔就成为我的心灵之印;当我首次踏上从未走过的土地上,我的脚则化为会稳定的印,一步一步,把我的感觉印在陌生的领域……类似这种印的外化可以列举很多,可是最原始、最方便也最具个人色彩的,无疑还是手印。
不过从科学的角度,称”指纹更准确,指纹可成指纹学,手印呢,手印学“?没听说过。
这如同”军犬“不能叫成”军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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