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中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乡对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即20XX年至2015年12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公务接待方面:乡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乡严格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不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不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不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也不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
三、公务用车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无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无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无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无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无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无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无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决算编报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决算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稳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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