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履行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县总工会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主席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人口计划生育具体工作。二是抓好工作结合。20XX年,县总工会把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和检查。为增强机关干部的国策意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理论学习纳入机关学习内容,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加强组织协调。为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县总工会在开展企业工会工作时,把指导企业工会落实企业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督促工会组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制度也作为了一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指导,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和制度措施。并要求全县各工会组织要协助同级行政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四是严格否决制度。县总工会在评选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授予劳动模范等先进荣誉称号时,始终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今年的县级劳模评选和省劳模推荐工作中,都严格审核并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凡是计划生育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均不能参加评选和推荐。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进生育文明建设
县总工会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会同计生部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大力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引导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感,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一是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根据秭计生字[20XX]38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宣传职工中传承家庭美德、弘扬婚育新风、优生优育典型,坚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宣传家庭人口文化,倡导婚育新风。二是着力提高女职工生殖健康意识。结合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今年3月,县总工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和企业工会女干部近200人,开展了一次女职工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邀请全国健康素质教育工程公益讲座团专家关淑嫦教授为妇女同胞就中医养生保健和妇科疾病知识进行了专场讲座,得到了女同胞们的热烈响应。关教授还特地为有疑问的女同胞提供免费咨询时间,为他们理清疑惑,解决难题。三是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载体作用,将计划生育政策条例和相关政策解读读本列入职工书屋书籍供广大职工日常借阅学习。
三、结合实际,全力关心女职工
一是开展女职工帮扶,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为计划生育工作献计出力。在实施送温暖工程帮助特困职工度难关,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实行优先照顾,帮助计划生育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20XX年,开展临时救助29人次资金29800元;开展金秋助学131人次资金107000元;开展送清凉活动3000人次资金7万余元,其中女职工1400多名;联合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14场次,达成就业意向3000余人;在开展的这些救助帮扶活动中,均将计划生育对象户作为了工作重点,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生育观念,带动更多的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开展“关爱行动”,关心女职工身体。县总工会以积极推进女职工“关爱行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在“三八”节前后,为全县300名女职工赠送了女性重大疾病团体安康保险卡,并在计生服务中心设免费体检平台,免费为她们进行了女性“两癌”筛查和五项妇科检查,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咨询。在服务妇女工作中,20XX年,继续组织开展了女职工重大疾病团体安康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参保人数达2459人次61475元,其中县总工会免费赠送300人次;开展单亲女职工救助27人次;“六一”节前还对全县单亲女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初步调查全县有单亲女职工137人,其中,占一半已上是因离异所致。对此,县工会还对特别困难的2户单亲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女职工组织全覆盖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女职工组织到女职工组织中来,使工会女职工组织能更好地发挥凝聚妇女、教育妇女和服务妇女的作用。
三是开展维权工作,保护女职工权益。据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宜工办[20XX]29号)精神,县总工会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活动,对女职工集中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发放学习手册和宣传挂图,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并以宣传《特别规定》为契机,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两个覆盖”,特别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内容,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及时续签或新签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保护专项合同,不断改善我县女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重点对女职工四期(经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生理状况进行劳动保护,为女职工营造安全、健康、和谐、向上,舒心、愉悦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氛围,全面维护女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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