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商务局:
“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是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我市自20XX年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以来,参加的中标企业有33家,已备案销售网点132家,销售100余个品牌,备案销售网点拥有80余辆配送汽车、100余名维修人员和180余名业务员的专业服务队伍,有效保证了我市家电下乡货源充足和周到服务。截止20XX年3月底,销售各类家电下乡产品36488台、销售金额达7143万元,已向农民兑现了政策性补贴689余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商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市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0XX年4月8日—20日,我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所属的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认真拉网式排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营造“家电下乡”的舆论氛围
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开始之初,就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按照《商务部家电下乡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都江堰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我市“家电下乡”的日常工作,对都江堰市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二是明确家电下乡工作要坚持的四个原则和体现的两个确保,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制定切合都江堰实际的操作方案;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操作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坚持规范管理原则,操作程序要求严密谨慎;坚持为民服务原则,操作流程严谨便利,确保农民能购买到规定补贴类家电产品,确保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农民手中,使惠民举措让农民满意;三是全方位宣传“家电下乡”的意义,我市商务局、财政局利用各乡镇赶场时间,摆摊设点40余次,切实宣传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坚决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制定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政策宣传活动月”实施方案,做到会议有动员、电视有宣传、悬挂有横幅、网点有标志、张贴有标语,销售网点公示“家电下乡”的内容、范围、补贴对象、标准、品种、价格规定让全市各乡镇农户家家清楚、人人明白,理解党和政府家电下乡惠民政策的真正含义,让农民按照自己家庭的实际状况去选择家电下乡产品,人人以实际行动去营造家电下乡的氛围,形成争相传告惠民举措的热门话题,奠定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基础。
二、选好网点、抓好培训,严把“家电下乡”补贴程序关
在家电下乡工作中,市商务局着重抓好四个关键,一是按照省商务厅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标准,从本市申报的家电销售门店优中选优,落实备案家电销售网点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并向社会诚信承诺;二是严格“家电下乡”补贴程序。要求中标企业对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经理、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家电下乡”内容和电脑操作程序、补贴程序进行培训,使每个销售门店清楚意义、程序、内容,能给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说的清楚、讲的明白,不形成误解。电脑网上操作要符合要求,一次报送成功不出差错,不让农民跑冤枉路;三是对全市各乡镇的家电下乡主管领导和财政所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全面了解掌握“家电下乡”工作全过程的基础上,能结合本乡镇农户需要家电产品实际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子,不发生突发情况,电脑操作能上下衔接合乎要求不出现人为差错;四是要求中标企业与销售网点及时沟通,做到在都江堰市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及时解除农户购买疑问和疑虑。我市商务局、财政局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做了大量咨询和解释工作,化解了一个个难题,使都江堰的“家电下乡”产品在旺季不脱销,呈现了销售量增加,农户满意的效果。
三、认真审查、备案衔接,严把“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关
“家电下乡”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各乡镇农村状况和农户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市商务局、财政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严把“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关。各乡镇落实专人审核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严格按照家电下乡资金补贴的要求程序进行审核;二是及时与各乡镇负责家电下乡的人员沟通,反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问和衔接问题;三是及时报送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做到家电下乡产品进货有计划、销售有数量、资料有汇总、备案有存查;四是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以便随时指导,加大指导力度,从各环节各渠道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扎实,顺利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开展家电下乡工作,让农民群众受益,提高了农村家电产品拥有率,为统筹城乡流通建设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点对购买须知和补贴信息公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二是部分网点经营量较小,经营场所和负责人电话变动后未及时向商务局备案,导致监管难度增大;三是乡镇和销售网点部分销售信息录入滞后导致财政补贴不能即购即补给商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工作的紧迫感
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乡镇以及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好事办好。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借助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延期的契机,进一步通过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信息》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落实“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政策宣传活动月”活动,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坚决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秩序。
(三)认真解决录入滞后问题
要确保准确、无误、及时录入家电下乡销售数据,保证手续齐全、补贴审核、兑付到位。市商务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和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要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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